Are video games an art form

电子游戏是艺术吗

前言

​ 从1962年的 Spacewar! 到如今的各类3A电子游戏大作,电子游戏已经由当初计算机实验室里的屏幕检测和性能测试程序,变成了整个世界娱乐产业里的统治性项目:电子游戏改变了人们的娱乐方式,游戏产业比电影,音乐以及其他传统娱乐项目要赚得多得多。但是对于电子游戏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这个话题,一直存在一定的争议。我这次将针对这个具有争议的话题提出一些看法,以及探讨一下电子游戏与艺术的关系。

电子游戏的独特性

​ 电子游戏的最具有特色的一点,就是电子游戏是及其具有交互性的。所有其他的艺术作品,或是娱乐方式:比如电影或绘画之类,都不会因为观众或欣赏者的反应而改变,这些作品是不会与人直接互动的,我们通常是观察者。而电子游戏,无论是第一个获得商业成功走进平常人家里的只有白色像素的Pong,还是如今的3D的,真人影像的,以及VR的电子游戏,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,那就是互动性或者说交互性。人们可以直接的控制Pong里的球拍,直接的控制水管工马里奥的动作。即使是最简单的游戏,因为有了交互,每个人眼前的游戏都会是不同的。同时也因为其交互性,电子游戏更容易获得大众的喜爱。

​ 电子游戏的另外一个特点,就是电子游戏具有很强的综合性。先如今,一个优秀电子游戏的制作,不仅需要计算机专业人员,还需要画家,3d建模师,设计师,还需要演员来配音和进行动作捕捉,如今的3A游戏还需要导演和编剧等。电子游戏因为其综合性强,游戏内容也很灵活,因此需要各个行业的人才。

电子游戏与艺术的相似性

​ 艺术是什么?我们很难明确的表述,一方面是因为艺术的范围是如此的广,内容是如此的多;另一方面,艺术家自己也在不停的修改艺术的定义,挑战人们对艺术的观念。从历史上来看,艺术一开始是用来教化大众的。古希腊的戏剧,就是民众教育的重要一环,这不仅仅是为了消遣,更是一种义务。此后,艺术是宗教的工具,中世纪的西方,似乎一切的,高尚的艺术都是围绕基督教的;建筑,绘画或音乐的主题似乎都是围绕宗教的。在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后,艺术的目的显得多样起来。有时候是为了政治宣传,比如 Jacques-Louis DavidNapoleon Crossing the Alps就是给拿破仑做的政治宣传;但是更多的,是为了表达作者自己的情感,以及时代的现状。从艺术的这些目的来看,游戏和艺术是相似的。不仅相似,而且在传递情感和描述的方面,电子游戏这一形式是对于传统的艺术形式有优势的:例如在传递情感的方面,由于电子游戏具有很强大的交互性,玩家作为普通人可以更加容易的带入电子游戏的场景,更加容易的感受到创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。这种沉浸和带入,降低了欣赏的门槛,简化了传统艺术作品表达情感的过程:我们不用抽象成一个冷静的第三者来欣赏。电子游戏提供的视角是其他艺术方式提供不了的:你就是作品的一部分。西班牙宫廷画家 Diego Velázquez 在他的Las Meninas (创作于1656年,既下图) 创造性地使用了非常巧妙的视角,意图让看画的人成为画的一部分,而类似的感觉在现代的电子游戏中却可以轻易的做到。

​ 现实中已经有很多具有非凡意义的电子游戏,它们就像艺术提供给人们提供享受,或是给人以启发和灵感。比如 Valve 开发的传送门系列游戏,就可以让人体验到日常生活中体验不到的空间感。还有利用了视错觉原理而开发的游戏:Monument Valley,这样的空间,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,而通过电子游戏,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它,还可以与这个不可能的空间互动,只有电子游戏能够做到这一点。还有Galactic Café 所开发的 The Stanley Parable 则对传统游戏进行了解构,游戏充满了“虚假”的选择,作者试图告诉我们在游戏中无论你做出怎样的选择,都是被设计好的,而玩家在游戏中虽然有自我的选择,却只能扮演游戏里的主人公;作者试着提问玩家:当你在玩游戏时是你在控制游戏,还是游戏在控制你?2016年发行的 That Dragon, Cancer 则是开发者们以其中一人的患癌症而死的孩子的生前的生活为基础,让玩家也可以感受到他们家人与癌症抗争时的希望与绝望,以及父母对孩子深沉的爱,“玩”过这款电子游戏后,玩家似乎就已经经历了父母与孩子的各种绝望的时刻,以及面对绝症的释然。这样的感染力和体验,正是传统艺术所珍视的宝贵特质。

​ 同时电子游戏也可以成为传统艺术形式的一种延申或是扩展,因为电子游戏在表现形式上来看,是可以和传统的绘画,建筑,音乐等结合的,通过设计师,建模师的努力,建筑可以在电子游戏中以3D模型的形式出现,比如最近舆论讨论的巴黎圣母院,可以在 Assassin’s Creed Unity 中再现风采;而音乐除了作为配乐,也可以作为互动元素融入电子游戏中。

电子游戏与传统艺术的差别

​ 在电子游戏中,有一种感受是其他艺术形式所不能传达的:骄傲感,或者是说成就感,这是电子游戏的特色。这是因为绝大多数的现存的游戏,都是以目标驱动的,或者说,是可以通关的,是有输和赢的概念的。而其余的艺术形式,无论是文学,绘画,还是电影,你可以并且只可以去感受和观察,你不能“通关”一个绘画,也不会有输和赢。其次,电子游戏是有规则的,电子游戏是电脑程序,所以是有序的,有规则限定的。我们可以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来欣赏一段音乐,阅读一本小说,而在游戏中玩家注定是限制在开发者规则内的。这个问题在我前面提到的 The Stanley Parable 中就有提到。也就是只要你打开游戏,无论你自己觉得多自由,你在游戏里的行为都是被开发者所界定的。其实延申开来,这是一个经常讨论的哲学问题:人到底是有自由意志,还是由命运决定的。在电子游戏的例子下,开发者扮演了虚拟世界“造物主”的角色,因此可以看到自己虚拟世界里的一切都是预先决定的。

结语

​ 游戏是不是一种艺术形式存在争议,其实是因为人们在对艺术的理解上存在区别。目前我们不可否认的是,游戏是由艺术家参与的,含有甚至大量含有艺术元素的。现在的市面上的绝大多数电子游戏,由于作为一个商业的软件,更像是一种娱乐服务。然而少数的电子游戏,则完全可以得到艺术品的评价。总的来说,电子游戏与传统的艺术形式有着一定的相似性,很多艺术形式在它的早期,都是不被看作是一种艺术形式的,而是被看作一种媒体,既传达信息用的,从文学到绘画再到“motion picture”,都经历了类似的过程,文学初始就是传递信息用的,绘画是统治者给大众传递信息的等等。所以,也许电子游戏确实是一种艺术形式,只不过它还在其发展的早期,其艺术性没有完全体现而已。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,电子游戏也会逐渐的成为一种广泛认可的艺术形式。